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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食品新国标来袭,这些添加剂将 “下岗”!

标准化动态 Admin 2025-01-17 11:17:54 680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将于 2025 年 2 月 8 日起正式实施。新版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变化:

01 食品添加剂定义有变化

     新版标准中,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里新增了营养强化剂内容,明确规定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相关规定。这意味着以后对于营养强化剂的使用管理更加明确和规范。

02 这些食品添加剂不再使用

     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 - 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在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被删除,不得在各类食品中使用 。

03 部分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用量调整

  • 罐头产品:罐头产品中不得再使用防腐剂,像 ε- 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食品添加剂都不能出现在罐头中。

  • 食醋:食醋中不得使用冰乙酸。

  • 果蔬汁(浆):果蔬汁(浆)中不得使用纳他霉素。

  • 蒸馏酒:蒸馏酒中不得使用 β- 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

04 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使用受限

     在黄油、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以及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肉罐头、果蔬汁(浆)等食品中均不得使用脱氢乙酸作为防腐剂。而且腌渍蔬菜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由 1.0g/kg 变为 0.3g/kg(以脱氢乙酸计)。已有多家知名品牌已经提前调整生产配方,不再添加脱氢乙酸钠。

05 甜味剂使用有了总量控制

     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同时使用甜味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或同时使用甜味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安赛蜜时,混合使用时最大使用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或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

06 食品用香料、香精及加工助剂使用规定更明确

  • 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标示,让消费者能更清楚地了解食品中的香料、香精成分。

  • 1,2 - 二氯乙烷、矿物油、磷酸铵、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等加工助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

07 部分食品类别有增有减

  • 新增类别:新增了 7 个食品类别,包括其他小麦粉制品(如面筋等)、其他淀粉制品(如凉粉等)、其他粮食制品、肉丸类、其他预制肉制品、其他液体复合调味料,还增加了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

  • 修改类别:将配制酱油、配制食醋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将 “醋” 修改为 “食醋” 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修改。

总结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从正文到附录都进行了大量的调整,这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是一次重要的规范和指引,也是保障我们消费者 “舌尖上的安全” 的重要举措。作为消费者,我们在购买食品时也可以更加关注食品标签,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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